113年度辦理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冰球協會113年度辦理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

本計畫經教育部113年4月18日臺教授體字第1130014716號函備查

  •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辦理。
  • 目的:中華民國冰球協(總)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建立冰球裁判制度、培養裁判人才、提高裁判素養及水平,特訂定本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 本會辦理各級裁判講習會參加資格,如附件一。
  • 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實施方式:
  • 各場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申請

本會應於各級裁判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舉辦前30日,依本計畫研擬各級裁判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場次之申辦計畫,並函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以下簡稱中華體總)備查。

  • 各場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結案

本會應於各級裁判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結束後30日內,檢具各級裁判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之成果報告書等相關資料,函報中華體總備查。

  • 辦理單位

各級裁判講習會之學科及術科課程及測驗均應由本會辦理,惟C級及B級裁判講習會得委託本會直轄市(縣市)冰球協(委員)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受託團體)辦理,並得由受託團體向本會申請辦理。

  • 辦理場次
  1. C級裁判講習會2場
  2. B級裁判講習會1場
  3. A級裁判講習會1場
  4. 專業進修課程1場。
  5. 活動時間、地點及報名人數,如附件二、附件三。
  • 講習會課程

各級裁判講習會課程,應包括學科及術科,其課程科目、時數與及格標準,如附件四。

  • 講習會時數

申請參加本會或受託團體辦理之各級裁判講習會,經資格審查通過者,應於完成講習會學科及術科課程時數後,始得參加學科及術科測驗,測驗方式如附件五,講習會應完成之時數如下:

  1. C級裁判:至少二十四小時。
  2. B級裁判:至少三十二小時。
  3. A級裁判:至少四十小時。
  4. 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缺席達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科及術科測驗。
  • 證照核發

前項人員修滿各該規定課程時數,學科及術科測驗均屬及格,且無「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及本計畫規定不能取得裁判資格者,由本會發給裁判證。

  • 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 申請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者,應填具報名表,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並繳交費用,向本會提出申請:
  • 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它身分證明文件。
  • 符合本計畫第三條參加資格規定之證明文件。
  • 最近一個月內(註1)核發之無違反本計畫第六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 參加身分屬「原持有證照級別逾期未換發而失效者」,應檢附原持有證照級別之證明文件。
  • 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證照補(換)發及成績複查之收費標準,如附件六。

註1:最近一個月內係指申請人提出申請之報名日期與其所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開立日期間距為一個月以內。

  • 成績複查
  • 對於學科及術科測驗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測驗結果次日起7日內向本會提出成績複查申請。
  • 本會將於成績複查申請受理次日起15日內,將複查結果送達申請人。
  • 裁判證效期及展延
  • 本會各級裁判人數:(統計至112年11月30日)
  1. C級裁判:182人。
  2. B級裁判:29人。
  3. A級裁判:0人。
  • 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本會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 前項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包括以下各類:
  1. 本會辦理之講習會、專業進修課程時數。
  2. 亞洲冰球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會時數。
  3. 國際冰球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會時數。
  4. 經本會認可其它體育團體辦理之相關講習會時數:
    1. 各級政府轄下體育運動相關單位
    2.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3.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4.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5.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6.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7. e等公務園數位學習平臺
    8. 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
  5. 持有本會核發之各級裁判證者於本會認可之賽事擔任裁判者,得依規定抵免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附件七。

 

  • 裁判證補(換)發
  • 持有裁判證者,因故遺失、更名或毀損時,應填具申請表,向本會申請補(換)發。
  • 裁判證逾期未換發者,應準用本計畫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再行參加原持有證照級別之裁判講習會,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及格者,始得辦理證照換發。
  • 國外裁判證換證
  • 取得國際冰球總會所核發裁判證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經本會裁判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予以換發為本會裁判證。
  • 持有國際冰球總會所核發國際裁判證換發為本會裁判證者,若經國際冰球總會判處停權或註銷時,本會得註銷該員裁判證。
  • 其它事項
  • 本計畫經本會裁判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函報中華體總審查,經審查通過再報教育部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中華民國冰球協會辦理各級裁判講習會參加資格一覽表

編號

級別

參加資格

C級裁判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競賽規則。

B級裁判

取得C級冰球裁判證2年(註1)以上,具從事冰球裁判實務工作經驗者。

A級裁判

取得B級冰球裁判證3年(註2)以上,且須於參加A級裁判講習會之前3年內,曾擔任本會主辦之賽事裁判達10場,其中擔任主審須至少5場。

註1:自前一級別發證日期起計至講習會辦理日期前一天需符合規定之年限。

註2:申請各級裁判資格檢定者,應於講習會辦理日期前一天年滿18歲以上,並具備表列各級裁判講習會參加資格之一者。

 

附件二

中華民國冰球協會辦理各級裁判講習會時程表(暫定)

編號

級別

時間

地點

報名人數

1

C

5月9日~11日

台北

 

2

C

8月1日~3日

台北

 

3

B

8月13日~16日

台北

 

4

A

9月9日~13日

台北

 

 

 

 

 

 

 

 

 

 

 

本表所列僅為暫定時程表,實際時程請以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各場講習會實施計畫為主。

 

 

 

 

 

 

 

 

 

 

 

 

附件三

中華民國冰球協會辦理裁判專業進修課程時程表(暫定)

編號

時間

地點

報名人數

1

10月17日~18日

台北

 

 

 

 

 

 

 

 

 

 

 

 

 

 

 

 

 

 

 

 

 

本表所列僅為暫定時程表,實際時程請以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各場專業進修課程實施計畫為主。

 

 

 

 

 

 

 

 

 

 

 

 

附件四

中華民國冰球協會辦理各級裁判講習會課程時數配當表

課程科目

C級裁判

B級裁判

A級裁判

通識課程

 

性別平等教育

1

1

1

國家體育政策

1

2

2

小計

2

3

3

專業課程

 

裁判職責及素養

2

2

2

裁判倫理

 

 

1

裁判心理學

1

1

1

小計

3

3

4

專項課程

冰球運動裁判術語

1

1

1

冰球運動規則

3

4

4

小計

4

5

5

合計

9

11

12

專項課程

冰球運動記錄方法

1

2

3

冰球運動裁判技術

1

2

3

冰球動裁判執法案例

1

2

5

冰球裁判實務(技術操作)

12

15

17

合計

15

21

28

總計

24

32

40

 

 

 

 

 

 

 

 

 

 

 

 

 

附件五

中華民國冰球協會辦理各級裁判講習會學科及術科測驗方式(範例)

 

C級裁判

B級裁判

A級裁判

測驗

項目

裁判職責及素養

裁判心理學

冰球運動裁判術語

冰球運動裁判技術

冰球運動規則

裁判職責及素養

裁判心理學

冰球運動裁判術語

冰球運動裁判技術

冰球運動規則

裁判職責及素養

裁判倫理

裁判心理學

冰球運動裁判術語

冰球運動裁判技術

冰球運動規則

成績

計算

方式

筆試考卷

是非題10%

選擇題10%

簡答題20%

筆試考卷

是非題10%

選擇題10%

簡答題20%

筆試考卷

是非題10%

選擇題10%

簡答題20%

測驗

項目

冰球裁判實務

技術操作

 

冰球裁判實務

技術操作

 

冰球裁判實務

技術操作

 

成績

計算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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