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公告
2024-2025年國家代表隊之教練選拔

 

一、 2024-2025年國家代表隊之教練選拔。

  • 國家代表隊之教練選拔
  1. 總教練資格須具備國家級教練證(A級),如皆無合適人選可評估具備B級教練之人選,外籍教練則不限制須具備我國教練證,惟須提交相關資歷背景與帶隊經驗供審核,其它非上述條件申請者以曾擔任我國或其他國家之國家代表隊助理教練以上職務者為限,並經選訓委員會決議之。
  2. 總教練須具備行政、訓練、領導、執行、管理能力且熟悉國際冰球情勢。
  3. 總教練須提出具體之訓練計畫,內容含冰上、體能、移地訓練、每月訓練內容及整體戰力評估等,並由選訓委員會審議。
  4. 助理教練由總教練指派並須經選訓委員會審核任命之,助理教練須具備我國C級(含)以上教練證照。
  5. 教練團於訓練期間內委員會有權要求總教練繳交訓練報告至委員會備查。
  6. 開訓後至比賽完成回歸國,教練團有義務督促球員於訓練及比賽期間言行舉止。
  7. 教練團於完成該年度賽事後須繳交賽後檢討及建議報告至本會選訓委員會。
  8. 總教練經選訓委員會認定表現優異則自動續聘。
  9. 依據國際賽季時程,每年度上半年(1-6月)優秀潛力培訓教練名單沿用前一年度優秀潛力下半年(7-12月)培訓教練名單,每年度6月份經選訓委員會遴選通過下半年度(7-12月)優秀潛力各層級培訓教練,並依實際賽季訓練需求調整之。

2國家隊教練報名截止日期 113623 週日12:00

3參加2024-2025國家隊教練甄選,請於1136月25日 週二14:30至體育署大樓進行書面報告與面試。

4 各組國家隊教練正式名單公告日期 113626 週三12:00

5入選國家隊教練須簽署一式兩份協議同意書,雙方各執一份。

6 報名者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以下資料,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aYDXhbDwEL8L42uT9)

(1). 個人基本資料及相關經歷。

(2). 1項所述之證明文件。。

(3). 3項所述之訓練計畫電子檔乙份

以上資料將遵照IIHF相關規定,並經由選訓委員評選。

詳細規定請參考以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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